回复 祥和瑞兴 : 你看了《道德经》,发现体内多出一张神秘金纸,纸镇丹田。你看了《唐诗三百首》,自动学会躺尸剑法。你看了尼采全集,获得狂人之魂,掌握“超强力战斗意志”……你看了《万有引力之虹》,因为看不懂,获得爆头之力…………灵气复苏的时代,周正获得“世界之书”,可以从各种书籍中汲取神秘伟力……谁说只有理科生才能当学霸?本书又名《文科生吊打全世界》、《你喜欢书吗叔也喜欢你》、《一个毒舌学霸的自我修养》……稳定更新。日更上万。欢迎跳坑。”
回复 夕梨nunu: 这部《迷藏海之迷雾2》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晚来天欲雪 : 他曾是一代王者。万千名媛贵女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他出身农村,却身家百亿;他是学生,但总统对他也要敬畏三分;他学的文科,却精通医术;他长相帅气,却武艺高强;他不是明星,却粉丝过亿……然而,他却意外穿越异界,来到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开局便夺了女武皇的一血。虐纨绔,斩逆臣,除叛将,统万军,掌沧域,定乾坤,成就最强武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