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晓长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一震秋风: 这部《娇女谋之世子在上》三千万年前,那是巨人、怪兽、人类的时代。***主角迪迦,登场怪兽借用克苏鲁最喜欢的奥特曼是迪迦、杰克,老早就想写一篇奥特曼的同人了,这篇应该是短篇同人
回复 一天十碗饭 : 虚拟世界内。 张洛看了眼时间,满面焦急地呼喊道: “主角还有十分钟抵达!技术部门,再把布景调整一下!” “群众演员?剧情都记住没?等主角开始和反派战斗,你们要做的就是惊叹!情绪一定要做到位!” “1号群演,你的任务就是解说,大家跟着1号群演的节奏震惊,一定要注意节奏。” 转过身,张洛擦了擦额头汗水,一把拉过终极反派,语气凝重道: “这回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再把主角打死了!一定要掌握好力道,等主角开大,你就立即死掉,不要拖沓,明白没有?” 终极反派抿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 张洛手一挥:“好!各就各位,3、2、1……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