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诸葛殇 : 以宫刑之躯,握生杀大权。身披螭龙袍,百官称千岁。武林血雨,只身来,白骨皮囊,掌中刀。现代男子白慕秋穿越一个叫武朝的中原大国,无奈现自己成为一名小太监,而那一年大辽挥戈驻马,黑山白水女真出世,西有大夏贪得无厌,北有草原弯弓射大雕。一场激荡回肠的民族史诗,更有江湖儿女的武林诗篇。ps:白慕秋小声问道:“作者大大,啥时候把小鸡鸡还给我?”,作者:“看读者给不给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厂公》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世界第一宠: 这部《》没错,我把地球绑架了。 现在全人类都得看我玩游戏。 赢了,一起活。 输了,大家一起玩完。 ------ 正式版: 地球被一款叫《前往新世界》的游戏绑架了,只有我一个人能玩这款游戏。 第一次死的时候,北极融化了;第二次死的时候,城市沉海里去了;第三次死的时候,著名的死火山喷发了。 我没在一个月内升到20级。 全人类一起说拜拜。 我没在半年内升到50级。 还是拜拜。 ...... 妈呀,玩个游戏,鸭梨这么大啊!
回复 坚强的石头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