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约翰李汉考克 : 穿越崇祯帝身上,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怎样去做?剿贼平虏之外,该如何改变大明?治大国若烹小鲜急火爆炒要不得。循序渐进、遵循历史大环境、潜移默化中让大明重现生机。”
回复 蒂姆希尔: 这部《办公室风云下载》夏絮是一个红到发紫的小说家,却在校园里“深藏功与名”。幼年时便走进了自己心里的男孩,一次次进到自己的梦里。那些不曾跟人提到过的过去,到底在夏絮的心里有着怎样的意义。他们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再次重逢?学校里,一个是放荡不羁的少年,面对死党对她始终钟情不移的暗恋,他以为他会无动于衷结果自己却深陷其中。一个是和自己一样的当红少年偶像歌手,又有多少不被人知的辛酸。他以为他一次次故意的制造事端,她会选择答应自己的要求,却不料自己竟掉进了她的温柔陷阱。看似帅气到有点邪魅的新班主任,到底又是何种身份?突然发现的那首诗歌底稿,到底谁才是那年海边的那个男孩?阴谋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心酸故事.....
回复 叶子元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