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吃麻辣烫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谋士中的头牌: 这部《白衣少年2》上一世我出生豪门,这一世我白骨一生。上一世我玩世不恭,这一世我重新开始。上一世我阅女无数,这一世女人阅我无数。上一世我怀揣大侠梦,这一世我做大侠。上一世我白活一生,只希望这一世活出精彩,我,白骨大侠,邀请各位道友与我一同遨游九天十地,问鼎大道!
回复 咕咕大萌德 : 季颜第一次见钟煜是在御香楼,钟煜迎面走来的时候,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钟煜堪称完美的容颜,而是他身上那要闪瞎她眼睛的紫色光芒,这是季颜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看到如此强的紫气,等注意到钟煜的长相之后,季颜想:真是可惜了这张脸和这身紫气了!季颜第二次见钟煜,是她为了抓鬼不小心闯入了钟煜的房间,当时钟煜正在换衣服,看了钟煜身上的八块腹肌之后,季颜想:要不,看在这张脸和八块腹肌的身上,收了他?和钟煜在一起之前,季颜觉得这个男人龟毛又小气,还爱记仇,但是害羞的样子是在是太好看了,让她把持不住。和钟煜在一起之后,季颜觉得自己的三观都重组了,眼前这个粘人、爱吃醋、宠妻无原则的男人跟原来完全不是一个!不过,自己选的男人,能怎么办?当然是自己宠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