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茈茵 : ”
回复 魔王熊: 这部《俄罗斯人与兽》她觉得自己有诸多的好,甩他的前任不知道几条街:第一好是脑子好,他率百万天兵,她狡智百出,便可做军师,多好;第二好是够专情,他那前任先嫁他大哥,又偷情三弟,是个女人都能比她好;第三好是酒量好,两个人喝喝小酒,聊聊人生,酒后还能乱个性,简直不能再好;第四好吵架吵得好,他已经这么老实了,爹爹不疼,五行缺爱,再没人撑腰,日子怎么能好;第五好,是会点三脚猫的小医术,他这破身子常常出故障,她若在身边,才可他好我也好……总之,她就是那么好,她要做他的宝!龙凤呈祥,快活到老!想知道更多他和她的故事,加群号码:342127138,一起和夜夜聊聊吧!说不定他们未来的命运就掌握在你的手中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夫君是条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会云珠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