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无忧蜂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封南北: 这部《我的兔子好软水好多的视频》幸运的主角总是有重新开始的机会,第一次他以为可以成为人,可惜他没有人的意志所以他成为了杀人的不义人,成为了级英雄遏制的对象。这一次他离开了原本的宇宙开始去往远方的旅行。
回复 书狂人 : 穿越到未来,以为可以吃香的喝辣的,玩遍各种高科技,看遍各种进化的花美男,结果……是末世啊!是末世啊!是末世啊!!!还是平行世界的末世!!倒霉的事要说三遍。没吃的身体育不良没胸没屁股不说,还面黄肌瘦被整天辐射!orz,这是要变异死的节奏啊……纳尼纳尼,这是辐射体质,不怕辐射?什么什么?辐射体质还会有能力?(●—●)哎哟,不错哟~~~面对危机处处的辐射世界,只能在生态罅缝中的人类又该怎么生存?穿越到末世的她,要在这个连知识都匮乏的末世混得风水生起,拯救世界与美少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末世恋爱法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