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星与星泽 : 这是一个90后音乐学院伪学霸(自诩)回到1985年的故事。他想简单的好好唱歌,但时代并不简单。先努力打造一个能够好好唱歌的中国乐坛吧!只是,一不小心,收了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徒弟。毕文谦:“我要当歌神。”黎华:“师父,我也要当歌神!”QQ交流群23365951”
回复 若朝兮: 这部《坐在恶魔身边》一目双瞳,幻化众生,儒面鬼手,道骨佛心。战商海,斗黑恶,破迷局;披着锦衣夜行,神龙潜都市!我有拳头如铁,可催山毁岳;我有兄弟齐心,可碎金断玉;我有胸怀似海,可纳地吞天!且看落魄少爷,如何逆天改命,与倾国美女谈笑风声,与钻石少爷勾肩搭背,终成一代传奇!
回复 刘纯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