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白七耻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我不是萨满: 这部《sa特优生同人文记住我》负责降妖除魔的大虞天行府的督丁赵山河醒来后惊骇发现自己竟是被只怨灵害死的。这职业如此危险他正惶恐,忽然察觉到自己识海竟有个书架,吸纳足够的情绪值,就能开启亮起的书本掌握本领。比如美食杂志能让他学会烧菜获得好评,反馈更多的情绪值。比如历代大家附录里的诗词能够提升灵符质地,甚至具现名将强军帮他杀敌。而他每学习一本,书籍还会自动更新其他的新书出来。这厮顿时振奋,于是天下妖魔就此倒了血霉。PS:我叫赵山河,我在大虞很红,因为我是个挂哔。
回复 白素素 : 温一诺头一次出席帝都精英年会夜宴,她穿着曲线毕露的晚礼服,站在六星级酒店顶楼会场水晶灯下,端着红酒,心满意足。 这特么纸醉金迷衣香鬓影的名利场啊……比爱情更让人欲罢不能! 刚刚还在左拥右抱的风流男子突然走了过去,脱下价比梵克雅宝高档套饰的定制西装外套,温柔无匹地披在温一诺身上。 众人顿时目露同情窃窃私语:“居然被花花公子看上了,真是好惨一女的……” 温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