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得奥道 : 重生的大饼砸在了杨青云身上,一夜之间回到了九十年代末,淡定面对吧!”
回复 云雀空梦晓: 这部《猫王最好听的歌》史书记载,北墨八五年,即墨皇万里红妆,迎娶皇后。自此,后宫只此皇后一人,日日宠爱,为世人所震惊。“陌决,今日天气骤冷,我特此自荐枕席,还望陌决怜爱!”即墨曳止掀开薄被。“滚!”一身男装的子书陌决不为美色所惑。“滚?我喜和你一起滚!”说着,即墨曳止已经扑倒子书陌决。----子书陌决,身负异能,被实验室折磨而死。重生而来,为子书山庄最受宠的小女儿。淡薄寡情,却终究背负这一身亲情的呵护,褪去满身疏离。然遭逢巨变,满门被灭,独留她一人揽这血海深仇。女扮男装,她是惊才风逸、雍容闲雅的天下第一公子陌。她以为,余生唯有手刃仇敌,用鲜血浇灌子书山庄漆黑的土,才是她心所向。却不知,有一人,强行入了她的眼,闯了她的心。----初遇,她是眼中无情的小公子,他是牢笼里被鞭打欺辱的奴隶。她伸出手,买下他,自此,身后多了一条小尾巴。后来,他是幽暗深邃、手染鲜血的恶魔,为世人惧怕。然,他一身鲜血,所为不过想护一人。
回复 叶落南乡 : 季颜第一次见钟煜是在御香楼,钟煜迎面走来的时候,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钟煜堪称完美的容颜,而是他身上那要闪瞎她眼睛的紫色光芒,这是季颜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看到如此强的紫气,等注意到钟煜的长相之后,季颜想:真是可惜了这张脸和这身紫气了!季颜第二次见钟煜,是她为了抓鬼不小心闯入了钟煜的房间,当时钟煜正在换衣服,看了钟煜身上的八块腹肌之后,季颜想:要不,看在这张脸和八块腹肌的身上,收了他?和钟煜在一起之前,季颜觉得这个男人龟毛又小气,还爱记仇,但是害羞的样子是在是太好看了,让她把持不住。和钟煜在一起之后,季颜觉得自己的三观都重组了,眼前这个粘人、爱吃醋、宠妻无原则的男人跟原来完全不是一个!不过,自己选的男人,能怎么办?当然是自己宠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