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尼克布鲁诺 : 一座变幻莫测的神秘死亡之山,无数探宝者的偏僻凶地之旁,却有个世外桃源般的美丽村庄。这里天蓝水美,村女则更迷人多情。悲摧的男猪脚被人用愚人节的方式丢到这村里当小学校长。但是这个世道有人喜欢一条道走到黑,因为那也是一种境界,一种脱一切的境界!于是,传说中的不死野狼是如何炼成的故事,就那样开始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深涧流水野花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白衣小生: 这部《千里马超市》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冰火飞翼 : 她——倾世之容,智谋无双。成仙?她不在乎!放弃千年修行,只为与他相守一生;他——北辰风云,北辰国三王爷,性情如冰,不近女色。沉稳如他,却也为她屡屡失态。为了她,他夺得天下,为了她,他放弃天下。江山如此多娇,却怎敌她倾城一笑;他——北辰轩,北辰国四王爷,放荡不羁,观遍天下美人,却在见到她后痛呼白活至今,从此,除了她,他看女人都是‘如花’!他——东夜离,东夜国太子,温文儒雅,却为她几尽癫狂;他——暗狱皇,暗狱门之主,生性残暴,心狠手辣,唯独对她温柔体贴,柔情似水。她究竟是什么人?或者说,她本不是人!面对他们,她该做何选择?殊不知,冥冥之中,一切皆是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