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忘梦的旅人 : 这是个坑爹的故事,这是个令人想要吐血的剧情。千小机名言:作为一个穿越人,俺的梦想是不要死的太早。路人甲:县太爷,小民有事禀报!您要为我做主啊!路人乙:县太爷,昨夜大风,我家的老母猪跑了,大人要为我做主啊!路人丁:我是路过的,大家别在意……千小机:最讨厌的就是路过的,大家给我打他!进了县衙还敢不留下点冤情,真当我县太爷白当的啊?!路人丁:我说我说,大人别打了。千小机:嗯,说吧,县太爷为你做主。大人,我要告这些读者,居然点进来了不收藏,不评论,岂不是弱了大人的威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带着手机当知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秋夜听雨: 这部《我是金在中》重生了6665次之后,唐布丁已经把能想到可以干的事儿都干完了,这辈子他已经没了任何追求,只想懈怠的过过小日子,但是——实力不允许啊!
回复 秋风霁月 : 池欢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被自己的贴身保镖狠狠的睡了,一觉醒后,他单膝而跪,从容冷静,“我自。”她穿着男人的衬衫,慵懒而笑,“自?”莹白的脚蹭着男人的腿,漫不经心的判决,“你只有两个选择,第一,自宫偿还我的清白,第二,做我的男人。”——池欢一直以为,墨时谦身为一个保镖,不仅无所不能,还英俊得令人指,唯独出生不太好。可多年后他空降在她的面前,尊贵无比,“池欢,你试试看,贴上我墨时谦标签的女人,谁敢动!”(1v1,男女主身心干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娇妻在上:墨少,轻轻亲》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