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换渔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狂小子唐天: 这部《长篇肉多小说》自从发生了那件事,隋译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都是掀开毯子,看看今天的自己是男的还是女的……突然成为鲛神的私生蛋,时男时女,十天有八天是女神级美人!——这时候,她就是传说中鲛神客栈的老板娘。从没见过比鲛神大客栈更任性的客栈,像突然把所有的顾客全赶出去!突然让你吃一道带毒的菜!强行扔你进水池!但大家偏偏都疯了一样想去,该不会是为了老板娘吧!
回复 雪落君 : 他天赋异禀,却疏于修炼;他出身军中,却醉心财富。作为帝都城门的一个小小守备官,他本没想扬名立万光宗耀祖,每天只想着怎么赚钱,怎么维持有酒有肉有女人的小日子。哪成想,一场风波骤起,将他吹出了那扇石砌铁铸的大门。这一吹,便是一个魔王横空出世!反叛帝国,重归帝国,成立自己的佣兵团,一步步展壮大……布林克在追寻自由的路上越走越远。“无论在哪里,最自由的人才是真正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