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北海秦阳 :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p>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首富巨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回复 路远: 这部《警花宋洁》南宋绍兴年间,局势风云变幻。江南暖风醉人,金国枕戈待旦,大战一触即发,原本俯瞰苍生的云瞳离奇被毁,云瞳裂成碎片散落人间。魔妖人均争夺云瞳,形势异常复杂。被命运推向云瞳争夺战的施莼之、袁天宝经历了欺骗、背叛、迷失、温情、爱情,迅速成长。后来,二人领悟到:云瞳本身就是权柄与意志的寄托,是邪恶的异常强大的武器,手握云瞳可统领三界,摆脱凡人的命运,这对凡人来说,是致命的诱惑,国仇家恨、是非恩怨,爱与恨,正与邪,道与魔,何去何从?轮回之间,天风长河,时空际遇,两个少年各自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也走向了不同的命运。
回复 本列文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