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丁墨 : 他是热血兵王,是让无数国际组织闻风丧胆的血龙王!他是杀戮的复仇者,为报双亲血仇,主动退伍回到都市,踏出一道染血的复仇之路!他是柔情的护花使者,甘愿为红颜化身魔王!可面对青梅竹马的护士姐姐、多情的女总裁、冷艳的地下女王、英姿飒爽的女杀手!众多红颜,他却苦恼今天该哄哪个?(书友群:318221584,遗民欢迎大家加入!)”
回复 灼日长弓: 这部《回到隋唐当好汉》洪弃又穿越了,这次他回到魔法尚未启蒙的时代,坑爹的是他还是只企鹅......众人这时对魔法感到畏惧,那是恶魔的语言,因此猎魔人、除魔骑士等各种人物将魔法师给屠杀殆尽。但身为法师的主角却只想到一个问题:“这世界貌似没有母企鹅......“洪弃自然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于是企鹅带著各国名言,创造无尽魔咒,颠覆魔法认知,他将踏上法神的道路,走出自己的魔法史诗。
回复 小伙不小 :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伏尸二人。雄主一怒、伏尸百万、血染千里。泱泱大汉四百余年,走至末路,在这风云再起的汉末时期,群雄并起、逐鹿中原,造就千古英雄。姜麒出身豪族,因生时天降异象,被家族遗弃,迫随母姓。或许注定他就不平凡,不但生的一双双瞳目,还天生神力,小小年纪便挽弓三千。也在冥冥之中注定,从小带有暴戾之气的他,闯下大祸、差点身死。幸的高人救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九死一生间,其脑海中出现模糊的记忆,在这些模糊的记忆驱使下,他慢慢变得强大。从此的姜麒,将不再平凡。在种种巧合下,童渊成了他恩师,赵云是他师弟。关羽叫他四弟、张飞喊他兄长……从此!大厦将倾的王朝,兴衰咐之于手。翻手覆云间,便能决定千万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