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伤感的情歌 : 那年,城隍庙中,朱五和朱重八共吃一锅狗肉。那年,朱重八率数骑冲敌大营,七进七出救小五!那年,死人堆里兄弟相拥,残阳如血袍泽并肩。那年,回望濠州,重八城头哽咽,兄弟!………人只有经历过许多才能长大,长成真正的男子汉,然而长大后,我们都变了!”
回复 白色鳥风: 这部《洛奇英雄传》在末日里,只有主角才能活到最后,但是,谁又是真正的主角?主角在世界毁灭之际,发现自己生存的世界,其实是一个作者笔下的世界,他们的世界之所以毁灭,就是因为作者把书写崩了。为了活下去,他们来到了作者的世界,要求作者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来到作者生存的世界之后他们很快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也正处在末日边缘,他们要做的事,首先就是要在末日中保护好作者直到他把之前的小说写完并利用在同样的末日里生存经验,活下去……这不是一本多主角的书,但是一本多视角的书,需要一点耐心。本书的故事背景完全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回复 都市妖孽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