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恺蓝 : 一觉醒来穿越异界,刘芒得到大反派系统,便要做那最强最狠的大反派。什么大国公主,异族圣女,法宝灵器,丹药地盘,统统都给我抢回来。世人恨我恶,那我便凶残到底!世人言我狂,那我便嚣张至极!惧我者生,不惧我者超生。这是一个反派带着不靠谱系统崛起的故事。“大家好,我叫刘芒。”“因为各种不可抗的原因,我从宅男正式转职成了一名实习反派,顺便带着一个‘傻萌’的系统精灵……还有,以前我没得选择,但现在我想做一个好人……非常想!””
回复 吕晓文: 这部《别对我动心》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巫山云没有雨 : 神器,那是从神话时代留存下来能够与神抗衡的器物或宝具。然而,其实并没有多少人知道的是还有一种能够超越神器的东西,这种东西名为‘弑神器’。在这个由各个神话系统包裹的现代,基本上每一件‘弑神器’都被每个神话体系所守护着,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当十八件‘弑神器’都出现后那个可怕的传说也会苏醒......(严重声明,本作的剧情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别找小魔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