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芯草 : 重生的孙武兄因为一次意外进入到了混乱的无限地带。重生前捡来的那颗珠子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的属性面板和别人的不一样?“话说谁教教我怎么点天赋啊!”——孙武”
回复 大瓜熊: 这部《彩虹鲜花网》城楼之上,穷途末路后,叛军把剑架在我脖子上。他大笑问澹台烬:“你夫人和叶小姐,只能活一个,你选谁?”系统看一眼哭唧唧的女主叶冰裳,紧张说:宿主,他肯定选你。澹台烬毫不犹豫:“放了冰裳。”系统:哦豁。我:哦豁。系统安慰道:澹台烬肯定是知道你家大业大,暗卫们会救你。澹台烬确实这样想,不过那日后来,我冲他一笑,在他碎裂的目光下,当着三十万大军,从城楼上跳了下去。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留给他。这是我为澹台烬选的be结局。景和元年,原甜宠文男配澹台烬一夜白发,疯魔屠城,斩杀原女主叶冰裳。而我看透这几年的无妄情爱,涅槃
回复 得奥道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